搬迁对象进行再三识别。按照“应退必退、应进全进”的原则,先后进行三次“回头看”“再甄别”,组织所有搬迁任务县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了再动员、再
核实、再确认、再登记,既要把符
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全部识别进来,又要把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全部剔除出去。所有搬迁任务县的精准识别人数必须经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逐级上报、逐级签字,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统一汇总到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障精准识别结果。
三单核对要求信息一致。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录入标记时,确保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搬迁对象、计划搬迁对象和实际搬迁对象三份名单一致,坚决防止“该搬未搬”“搬了不该搬的”或“搬谁是谁”问题。
根据严格筛选和科学评估,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河南省累计有26.0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范畴,涉及11个省辖市、3个省直管县(市)和50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贫困县19个、省级贫困县5个,非贫困县(市、区)26个。
河南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当头炮”,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任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组织体系。
健全政策支撑体系。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涵盖易地扶贫搬迁精准识别、工程建设、要素保障、后续发展、成效考核等重点环节。
建立监督实施体系。坚持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成立4个督导组,分片分包对全省50个县(市、区)开展常态化实地巡查,实现对所有安置点督导全覆盖。
2
搬到哪——
方便搬迁群众就业和生活,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对贫困群众来说,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得到一栋新房、换了一个生存环境,更重要的是拔掉穷根,告别贫困,从此走上脱贫致富路。
“俺愿意搬。”对于是否愿意搬到镇上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栾川县潭头镇张村的张文红脱口而出,“谁愿意住在那穷山沟?”
张文红之所以愿意搬,是因为“看中了这个地方”。与张村相比,镇上的这个社区不但基础设施齐全,而且交通便利。最重要的是,社区门前的潭头镇历史文化街区即将建成,她还能谋得一份工作或琢磨点生意来做。
河南省以方便搬迁群众就业和生活为前提,充分发挥现有城镇载体的人口聚集和产业带动作用,按照“四靠”原则科学选址确保“搬得出”,实施公共服务“五有”确保“稳得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质的变化。
“搬得出”要方便群众“家门口”就业。河南省把好安置选址“最先一公里”,在安置选址同时即同步规划后续脱贫措施,坚持“靠县城、靠园区、靠乡镇、靠乡村旅游点”的“四靠”原则,对有劳动能力且自愿进城的,靠近县城安置;对不愿意外出务工但有就业需求的,靠近产业集聚区安置;对没有离乡意愿或者自身条件差的,靠近乡镇安置;对有意愿从事旅游相关行业的,靠近旅游景区安置,全省集中安置的占比达90%以上,500户以上安置点达1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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