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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银行,全国人大代表王天宇建议:降低税费、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不良处置

关于中小银行,全国人大代表王天宇建议:降低税费、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不良处置
2021-03-08 11:32:28 来源:21财经

3月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人大代表、郑州银行董事长王天宇带来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税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多个建议。

进一步降低中小银行税费

王天宇表示,中小银行作为地方金融机构,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国家“六稳”“六保”政策的实现。当前,小微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风险不断暴露。中小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发展受到明显影响,盈利能力下降,资本补充压力较大,不良资产规模明显上升,经营发展面临一些困难。

王天宇认为,在中小银行大力为小微企业减费让利的同时,有关部门应能够降低其税费水平,充分发挥其支持小微基因和优势,推动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为此,王天宇提出以下建议:

1、延续财税(2018)91号文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政策。建议执行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

2、延续财税(2017)77号文对金融业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建议执行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

3、延续实施财税(2018)164号文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税收优惠政策。建议相关部门充分考虑企业年终奖的发放惯例和员工对年终奖的期望,将财税〔2018〕164号文中的年终奖政策由2021年12月31日顺延至2024年12月31日,更好的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4、阶段性减免或降低中小银行存款保险费率。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差别化的存款保险费率,分为八档级,费率为万分之2-16不等。中小银行受其客群结构及经营管理水平影响,评级等级较低,故交纳存款保险费率也较高,成为其一项重要成本支出。为提高中小银行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能力,考虑中小银行实际费率情况,建议阶段性减免或降低中小银行费率标准,存款保险费率根据各家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

2019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多次会议中指出,要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促进其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监管部门不断探索资本工具创新,近年来先后推出永续债及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等。

王天宇认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得到拓宽,资本补充压力得到一定缓解。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新的制度安排还不完善,仍受多方面因素限制,资本补充难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为推动中小银行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王天宇现就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提出以下建议:

1、推动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的差异化监管。一是建议综合考虑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指标,对中小银行的分类进一步细化。二是建议对于同一资本补充工具,针对不同分类中小银行,设定不同的发行标准和审批要求,出台更具体、更适用中小银行的操作细则。

2、进一步优化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对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给予进一步的流动性支持。如将可进行CBS操作的永续债合格主体条件进一步放宽,使大部分中小银行满足准入条件。

二是建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中小银行自营投资资本补充债券的限制比例,扩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投资主体和投资规模,放宽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条件。

三是建议完善中小银行发行可转债的市场安排。建议将银行业信贷资产流转中心作为非上市银行可转债和转股后股权的全国集中交易平台,提升中小银行可转债和转股后股权交易的活跃度;建议在中小银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和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中引入独立、权威的估值机构,为非上市银行股权提供统一估值框架下的公允价值参考,提高中小银行可转债交易和股权交易的有效性。

四是建议支持中小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来降低风险加权资产。资产证券化可以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缓解流动性风险,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建议支持中小银行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缩小其资本充足率的分母,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

3、完善地方债补充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发行规模。去年,全国共发行2000亿地方债用于补充银行资本金。希望今年扩大地方债发行规模,解决中小银行资本金问题,帮助中小银行快速化解风险包袱。同时,应平衡地方债发行规模配置,不建议仅补充风险较高的农村商业银行,对民营、小微企业有支持能力、风险可控的城商行,也应给与一定额度的支持。一是加强准入引导。二是拓宽补充途径。三是完善退出机制。

加快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近年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叠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企业风险不断暴露,债券市场违约多发,城投平台债务问题突出,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面临较大压力。作为我国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中小银行也是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继续做好不良资产处置,探索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对中小银行健康可发展尤为关键。当前,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着众多制约。

为更好地促进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王天宇提出以下建议:

1、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一是放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准入标准。二是推动不良资产证券化发展。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建议不良贷款转让试点银行延伸扩展到中小银行,缓解其不良贷款处置压力,加快资产价值变现;建议允许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抵(质)押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个人贷款批量转让,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四是给予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自主权。对于非大额信用卡不良,建议监管部门允许中小银行批量自主核销,无需上报核准。

2、提升不良资产处置司法诉讼效率。一是加快推进金融法制改革。建议出台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完善执行标准,简化诉讼程序,缩短案件审理执行周期,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果,为化解金融风险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构建法院与中小银行长效联络机制。三是建立金融案件专项处理机制。四是打造被执行人执行威慑机制。

3、建设不良资产交易平台。建议由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牵头,搭建全国统一标准的不良资产互联网处置平台,将其打造为不良资产处置、信息发布、交易撮合为一体的综合型平台,将不良资产变废为宝;提高标的资产透明度和披露信息的标准化,保证平台交易透明可靠,提升不良资产的交易效率。

4、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对中小银行涉诉抵押资产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款,由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纳。中小银行可依法接受纳税人的委托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事宜。二是简化中小银行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申报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三是针对中小银行新增的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化解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资产。

(作者:边万莉)

(责任编辑:new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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