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5月8日电(记者李力可)记者从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成都于5月7日印发《成都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当天起施行,有效期2年。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可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
实施方案目标是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协同合作,通过完善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构建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长效机制,实现并联竣工验收合格、缴纳相关税费、交存维修资金后,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成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住建、税务等部门协同,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作为申请主体共同参与。对纳入“交房即交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各部门按职责分工,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