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仍然有一些“老赖”心存侥幸,对这些限制措施不以为然,千方百计与法院对抗,对于这种行为,有必要采取更加实际的措施,提升“老赖”的违法成本。这种司法建议就是这样一种举措,这种举措不仅可以提升司法执行的威力,而且对“老赖”也是一种深度施压,除了法律意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也具有很强的教育价值。这种举措,不仅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罚,而且是对社会诚信的维护,更是对相关学生的一种教育,可以促使他们增强法制意识,强化诚信理念,自觉遵守法规,注重诚信,这无疑是一种积极的社会建设。
因此,法院建议学校对“老赖”子女入学进行限制,既符合法规规定,也具有很强的现实倒逼作用,值得尝试。(江西朱丹)
不存在“连坐”问题
这份司法建议书一经网络曝光,就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关注与质疑,一方面,一些自媒体有意或无心地以诸如“父母欠债,子女遭殃”等作为转载新闻的标题;另一方面,部分网友根本没有认真看完新闻,受到标题党的影响,迫不及待地冠之以“连坐”“剥夺教育权利”等等罪名加以质疑和批评。结果,本来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就以讹传讹,招致诸多误会与误解。
根据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不允许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而作为当地乃至全国有名的衡水一中,正属于高收费私立学校之列,所以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老赖”子女就读的。当地法院向作为私立学校的衡水一中发出司法建议书,只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该校不能招收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入读,但这类学生可以转入当地的公办学校继续就读,所以并不存在剥夺他们受教育权利的说法,自然更不存在所谓“连坐”的问题。
面对这份司法建议书,也出现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那就是当一些不明就里,也并未看全建议书内容的网友在质疑的时候,那些明白法律规定,同时也充分了解建议书内容的绝大多数网友都对法院的做法给予了支持。说到底,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其子女入学支付高昂学费,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其子女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在家长失信的情况下,孩子可能面临入学不被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被动局面,势必给孩子身心造成影响。所以还是建议“老赖”们好自为之,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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