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合同通用条款有哪些内容
工程建设合同通用条款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7.相互协作;
8.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工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工程合同违约金赔偿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工程一方出现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