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吗
包括,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其月工资总额,劳动者应承担的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属于其工资的一部分。同样,根据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劳动者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可见,个人缴存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三、
员工玩忽职守,公司辞退该员工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你所反映的情况需要准确界定玩忽职守,具体需参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辞退的,可以辞退不用赔偿。如果只是工作上的失误,而且损失不大,公司不应该辞退员工的。
一般的公司都有员工手册之类的,对于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适当要求员工赔偿,比如从工资中扣除。
法律问题:有个员工(保安队长)玩忽职守,一个情况就是公司东西被偷盗了,一个情况就是公司员工被打了,还有一个就是闹事人员未得到及时制止。公司按照规章制度予以解聘,现在员工要闹着给补偿,这样法律上面是怎么界定的?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从以上条款来看,工作上的失误要看程度,是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否则不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