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条款
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条款有: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
解除合同函发出后多久合同解除
解除合同函发出后,自对方收到该解除函时,合同解除;如果解除函上写明最后履行期限的,对方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的,合同自该履行期限届满时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三、
解除合同的途径有哪些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