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的内容如下: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材料内容不合法、不完整;
3.办理程序违法;
4.可以请求专利无效宣告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权的转让有哪些途径
1.委托转让。即专利权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专利转让的相关手续;
2.自行转让。即专利权人自行办理专利转让的相关手续;
3.参会转让。即专利权人参与各类专利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并在各类技术交易活动中发布和推广技术;
4.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