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审查合同的效力问题
审查合同的效力问题主体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是否是其真实意愿的表示;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是否遵守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审查有哪些基本原则
1.合法有效性原则。合同有效性问题,事实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2.公平性原则。所谓合同的公平性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不存在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合同,一方享受了权利,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3.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具体表现在,对合同各方权利的规定过于抽象;对合同各方的义务规定不明确、不具体;虽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做了详细规定但却没有具体操作程序条款或对此规定不清;虽规定了损失赔偿但却没有计算依据,整个交易程序不清晰,合同用语不确切等等。
三、合同审查标准化流程
1.对合同样本进行基础审查;
2.事实审查;
3.审查事实的调查式询问;
4.法规规范的应用;
5.合同文本的修改。根据事实、证据、法律规范的综合评价,对合同文本进行全部或部分修改。根据看到的文字样本结合自己的思考,展开对确定事实的询问,对不确定或推定事实的询问,或者通过对客户;或者客户合作相对方进行询问,以及通过召集各方参与座谈会进行系统沟通与询问。
6.证据审查。首先对这些事实进行遴选,然后针对这些事实寻找相应证据佐证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