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捕捞过度等原因,致使全球环境污染情况加重、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今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今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对31个省实现了执法“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各地区各部门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成效明显。
据悉,中国人工繁育动物物种主要涉及蛇类、雁鸭类、雉鸡类、竹鼠、豪猪、果子狸等六大类,涉及从业人员约244358人。野生动物养殖产业人员多、产值大,退出转产、处置补偿工作经济压力较大。但为防止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避免野生动物资源过度消耗,中国从长远利益出发,对野生动物养殖户实施转产就业,帮助养殖场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型转产,这是扭转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关键举措。
养殖户面临转产就业问题,再加上这些就业者年龄偏大、技术单一,转产就业的困难可想而知。中国相关各部门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切实抓好养殖场户的就业安置工作。
通过科学渠道实现养殖场户转产就业非常重要。笔者认为,首先,发展产业渠道安置转产人员,对属于禁养品种的禁止继续养殖、对属于禁食范围的调整养殖结构,发挥养殖设施作用。其次,采取市场化运作,各地结合实际出台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补偿相关配套制度,依规解决受影响的养殖户的实际问题。此外,加大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特别是保证贫困养殖户不减收不返贫。另外,务工就业安置渠道不可小觑。充分运用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企业纳贤等就业渠道,加大岗位推送力度。
对创业的养殖场户,还应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和服务,支持各地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养殖场户创业,按规定给予补贴,对于资金不足的,及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同时,注重兜底帮扶安置渠道。对大龄、长期未就业的养殖场户,提供“一对一”的援助服务和针对性政策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