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毛旭)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监测机制,落实帮扶措施,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通知》要求,健全监测机制,医保部门要建立高额医疗费用患者负担监测预警机制,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稳定脱贫人口中当年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要落实帮扶措施,及时开展分类救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政策,分类做好资助参保和直接费用救助。
《通知》指出,降低就医成本,医保部门要推动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引导医疗机构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优化大病集中救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