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倩)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县医院名单》,全面启动“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
据悉,经过2轮复核,共有1233家县医院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对纳入“千县工程”的县医院进行动态管理,结合全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年度评估情况和各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县医院名单。
据了解,2021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各省份推荐并确定了参与“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县医院名单。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省份在推荐时遵照一定条件:一是以脱贫地区、三区三州、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评估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二是县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情况;三是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落实县医院功能定位情况;四是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发展规划;五是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