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柴羽佳 李忠敏)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2年年底,全自治区80%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通知》强调,要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助老传统美德,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通知》明确,自治区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纳入盟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统筹推进任务落实。申报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医院、中医(蒙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评价总得分≥80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5分,可评定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