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21年第一期)”。
公告显示,在2021年河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中,该组织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等防控类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发现7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其中,标示生产企业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河南省华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共计6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无菌”。
江西岚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共计1批次“医用外科口罩”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压力差(△P)”。
公告显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要求进行风险评估,指导涉及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