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吴玉平 陈红生记者薛庆元)今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和镇江市消协坚持措施上抓严做细、工作上求实见效,把深入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广泛倡导商家主动参与,承担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服务。
截至目前,镇江市共有1500多家市场主体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其中,大型零售商圈24个,行业龙头企业10家,品牌连锁企业276家,旅游景区1个,共为消费者办理无理由退货40473件,退货金额达432万元。
镇江市共有1500多家市场主体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资料图片
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以“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紧紧围绕“三个结合”扎实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将线下无理由退货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相结合,紧密结合“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申报和“江苏特色伴手礼”“镇江好礼”评测活动,将具备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是否积极参与并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作为申报单位的必备考核项,正向激励引导经营者踊跃参加。将线下无理由退货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维权服务站,鼓励其积极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导其建立完善相关退货机制,充分发挥好经营者主体责任,形成典型示范和规模效应。将线下无理由退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履行相结合,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参加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的内容、意义等。
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宣传牌。资料图片
据镇江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消保委发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退货时限、商品完好标准及不完好标准、退款方式、运费承担及排除适用的情形等,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通过给予消费者充分的选择权和后悔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下一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将坚持把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上升到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协同推动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的提质扩面,进一步向生产领域延伸,吸引更多商家加入到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中。同时,紧紧围绕长三角和宁镇扬一体化建设,向周边城市辐射拓展,引导企业积极参加“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
此外,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和消协还将建立健全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日常监管、不定期回访机制,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落实动态监督管理,督促其自觉践行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与信息公开相结合。在动态监督管理过程中,对不履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或欺诈消费者的单位,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按规定予以撤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