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为依据选拔学生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
根据《通知》,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域内明确。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本市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高校附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
2022年建成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
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要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具体分解到直属学校和所辖县(市、区),并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本地生源等情况细化到校,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要将确定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抄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建成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各市要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