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由郑州市中招办调剂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调剂,不再调录。
26所学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有26所,分别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原郑州市第一四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和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