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
1.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出租人;
2.出租人和租赁物的基本信息是否明确;
3.租金、租期和违约金等条款的规定是否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退房;超过二十年的部分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任意解除权;如需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三、租赁合同特征包括哪些
1.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3.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4.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和物权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