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大致如下: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
2.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知识产权向权利人予以授权等的行政行为。
3.司法保护,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
4.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即较弱小的知识产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与势力通过形成某种组织,由该组织代为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事宜。
二、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后的救济途径
知识产权被侵权以后有如下几种救济途径:
1.行政处理。即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投诉,要求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并受该裁决约束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3.民事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民事纠纷的争议解决方式。
4.刑事控告。指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救济手段。
三、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两大类:
1.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以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利保护期一般20年,工业设计保护至少10年,商标则可无限期保护。
2.著作权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诸如小说、诗歌和戏剧、电影、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诸如绘图、绘画、摄影和雕塑以及建筑设计。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艺术家对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对其录音制品的权利以及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和电视节目的权利。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的财产性权利持续到作者逝世后至少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