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的标准是: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应当对驾驶人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再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4.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