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离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离职的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离职时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决定,并且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做好工作的交接。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而是临时离职,擅自解除劳动关系的,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在什么期限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