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居后分手需还男方钱吗?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对于同居期间的日常花费是不需要偿还的;对于借男方的钱是需要偿还的,因为虽然恋爱关系解除了,但是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那么对于男方的借款,女方还是需要偿还的;对于一些大额的赠与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这是因为一些大额的赠与财产是有赠与前提的,那就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赠与的,当这个目的消失后,赠与行为就可以撤销,那么女方就应当返还相应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男女同居后分手女方要赔偿可以吗?
不需要赔偿。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只需要协商分开即可,不会存在任何的赔偿事项,即使对方进行索要,这种索要也是无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