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是的意思就是依法刑事拘留,也就是按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回拘留。刑事拘留,即临时扣留羁押,是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答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与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一样都是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天数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