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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务网 2023-06-12 16:27:01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证明材料、满足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离休退休的证明材料、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证明材料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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