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上诉期限的规定上诉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原告或被告一方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或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时间期限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时间规定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裁定不服的时间规定为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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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