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具体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资料如下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建设资金证明等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维修工程是否办施工许可证
需要的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