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凡在商丘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可享受“先征后补”契税补贴,需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缴纳商品房契税,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
11月29日,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凡在商丘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可享受“先征后补”契税补贴,需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缴纳商品房契税,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