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科技大学硕士招生对象及入学资格:1.申请人必须持有下列20省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中一个地区的户籍。
2.除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专业外,申请人必须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应届取得硕士学位者。
3.必须具有相关学院要求的入学资格:
理学硕士:拥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理学博士:拥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管理硕士:拥有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款待服务管理硕士:拥有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公共行政管理硕士:拥有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及最少两年工作经验。
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学士学位或具以上学历,在一定规模的企业任职高级经理或行政人员。
管理学博士: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并具管理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博士:拥有硕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并具管理工作经验。
法学硕士: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大学毕业却非法学专业者,可申请报读综合法学硕士学位课程。
国际经济与商法硕士:拥有法律本科毕业并获法学学士,或具有商业、管理领域经验者。
刑事司法硕士:拥有学士学位。
中医学硕士:拥有医学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并具有医学工作经验。
中药学硕士:拥有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并具有中医药工作经验。
中药生产及营销管理硕士:拥有医药相关学士学位,或管理学相关学士学位。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硕士:拥有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