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下简称“双治理”)创新实验工作,拟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河南特色的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推动全省基层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双治理”创新实验工作自2022年开始,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实验周期为1年,分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面实施。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确认的实验区(县级)不超过5个、街道(乡镇)级实验点不超过10个、村(社区)级实验点不超过30个。
“双治理”创新实验工作按照自主申报、逐级推荐、评估认定的流程进行。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发布的33个“双治理”创新实验参考选题选择1个特定实验主题开展探索实践,立足本地实际摸底调研,分析本地“双治理”现状,制定实验工作方案。
省民政厅坚持严格把关、突出特色、优中选优的原则,适时采取会议评估、实地评估等方式,从实验单位工作基础、实验主题、实验方案、保障力度、民政部门支持力度等方面对申报单位予以综合评估。
通知强调,各实验区(点)应根据批复的实验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和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保障工作人员和工作条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实验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各地要边实践、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实验区(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主动与媒体对接,加大创新实验工作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要求各市、县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实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保障。省民政厅将通过会议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交流各地推进创新实验的具体举措、实践成效和群众反响。同时,建立对实验区(点)的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实验方案对创新实验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检查验收,切实加强对实验单位的跟踪指导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