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田里发现一只鸟,它好像受伤了,不能起飞。”11月2日中午,周口市太康县清集镇桂岗村村民轩占勇报警称。
太康县公安局清集派出所民警仝卫生带领辅警范亚飞迅速赶往现场,在田地里见到该鸟,见其精神状态不佳,但无明显外伤。民警初步判断,可能是最近正值秋耕秋种,该鸟了吃了伴有防虫剂的麦种后导致。
仝卫生等人将该鸟带回所内,为其用纸箱、衣物等搭建小窝,悉心照料。并及时与县林业局联系。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刘振华赶到清集派出所,确定该鸟为黑翅鸢,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鸟被带回林业局进行专业救助,待其恢复后,放归自然。
警方呼吁:如遇到野生动物要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坚决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葛格 仝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