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院的司法确认给这份调解协议做保障,我心里也就踏实多了……”11月29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靳岗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杨某感慨的说到。。
2021年2月5日,杨某在西峡县某项目钢结构制安及设备基础工程工地施工时,从窗户台上不慎跌落受伤。黄某是当时现场领工人员,同时与杨某之间系劳务关系,在雇佣杨某时为其购买了相关保险。杨某受伤后,黄某立即将其送往南阳市某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了治疗期间的各项费用。杨某结束治疗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依据理赔标准,委托有关机构对杨某进行伤残鉴定,经鉴定杨某构成八级伤残,二人对该鉴定结果均予以认可,黄某遂向杨某支付了赔偿费用40000元。杨某认为赔偿费用较少,而黄某觉得自己主动承担所有医疗费,也给予了相应的赔偿,已经尽到了义务,双方协商不成,就希望找个中间人“说和说和”。在兰营社区委员会的组织下,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劝解和说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由黄某再支付一定赔偿费用。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再次出现纠纷,2023年11月29日,社区调解员带领双方拿着初步达成的调解协议来到靳岗法庭。法庭对案件相关事实予以确认,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对协议进行合法性指导与审查。经过法官悉心的释法,黄某与杨某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黄某再向杨某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黄某支付的全部费用90000元,已支付40000元,共计130000元,该90000元由黄某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调解协议经兰营社区委员会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当事人申请,由法院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协议效力,最终黄某当场支付杨某赔偿金90000元,该起矛盾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止于未诉。
近年来,靳岗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实现与基层组织联调共建,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纠纷解决途径,满足群众多元司法服务需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李婕 马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