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搭便车报劳务费
“这张6800元的挖掘机劳务费报销凭证,操作人员签名处怎么写的是村干部老张?是同名同姓,还是虚报冒领?”日前,某村一张机械车辆施工作业明细表引起了福建省漳浦县深土镇纪委监督检查组的注意。
镇纪委向镇农村集体会计事务监管中心调取相关财务凭证,经过分析研判决定成立核查组,先找老张了解情况。
“2021年年底,我请了挖掘机师傅清理村里各角落的垃圾及沟塘……”老张语气颇为肯定,回忆说当时他负责全村卫生清理工作,是按规定报销劳务费用。
另一路核查组找到村委会主任,他翻出了微信工作群的聊天记录及照片,表示确有此事,但不知道挖掘机师傅的名字。
“难道只是普通的代签行为?”两路人马会合后,继续调阅相关文字材料进行比对,基本确定施工作业明细表上的签名是老张笔迹。为了弄清真相,核查组决定找挖掘机师傅问个明白。
“去年底,你有到某村去清理卫生吗?费用多少?有提供发票吗?”
“当时我开挖掘机去村里干了几天,后来找老张领了4000多块钱的现金。印象里没有拿发票给村里。”
突然多出了2000多元?核查组决定再次找老张。
“报账时,挖掘机师傅外出施工,我就代签了……”面对有备而来的核查组,老张自知难再隐瞒,吞吞吐吐将实情全盘托出。当时完成施工后,挖掘机师傅几次催着结账,老张就自己先垫付了4800元现金,但没走相关报账手续。
临近2022年春节,为了拿回垫付资金,急着报账的老张想起手头有另一笔无发票未报账的2000元开支。他便想出了“搭便车”的办法,合并金额开具发票,套取资金冲抵旧账。“我不该违反财经纪律,希望组织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接受镇纪委诫勉谈话时,老张懊悔不已。(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