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丨荒唐的“罚款月票”
“在汉清路路政检查站有人收‘月票’,不给钱要被处罚,还要扣车……”
四川省绵竹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该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苏某在超限治理执法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财物的问题。
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开展核查。
苏某工作的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在绵竹市清平镇至北二环路段,主要负责对车辆超载情况进行检查,手里掌握着检查、扣押、处罚违规运输车辆的权力。
经过分析研判,绵竹市纪委监委首先找到了货运车主邓某、张某等人,向他们了解相关问题的具体情况。
“我们公司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偶尔会有超载和抛洒滴漏的情况,在路政所接受处理时,苏某有意无意会给我们暗示可以买所谓的‘月票’,只要给了钱,以后在通过检查站时就不会被拦下来,可以直接放行。”
“什么是‘月票’?”核查人员继续问道。
“就是苏某每月向货运车主按照每一辆车800元标准收取的好处费……”
按照约定,货运车主每月通过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将“月票”费转给苏某,并附上相应放行货车车牌。于是,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在检查中,先看车牌号,只要是交过“月票”费的超载车辆就会直接放行。
顺着这些线索,绵竹市纪委监委找到苏某进行谈话核实。
“汉清路超限治理组在日常执法时有没有交钱就放行的现象?”核查人员问道。
“平时执法肯定都是按相关规定来的。”苏某一口咬定自己都是秉公执法。
“你看下这些转账记录是怎么回事。”
面对核查组出示的货运车主向苏某转账的证据,苏某低头不语,陆续交代收取“月票”,私下放行超载车辆的违纪违法问题。
原来,苏某染上了赌博恶习,欠了不少赌债。为了填补赌债,苏某便多次利用检查的职务便利,收取货运业主财物。
经查,苏某在担任公路路政管理所汉清路超限治理组组长期间,在路政执法过程中为请托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128.9万元。今年2月,绵竹市纪委监委给予苏某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针对本案暴露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向市交通运输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重新修订完善执法规范汇编、收费管理规定、重点岗位人员轮换等制度规范,推进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讯员 熊清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