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28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争取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切实转化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与关切。清晨6时,执行干警、法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随着行动总指挥贾建锋副局长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分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关于邓某某全申请执行何某某、陈某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方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二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10万元本金及利息,进入执行阶段后,二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扣划其保险7万余元,下欠本金3万元及利息,审理中保全其一辆货车,但一直未查找到其下落,经执行干警多次到南召、方城两地查找,发现该车辆在南召县一学校家属院内停放,后经执行局精心组织,三辆警车,十余名干警到现场将该车辆扣押至方城县人民法院,为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做出保障。在扣押车辆过程中,案外人陈某某对扣押车辆进行阻挡,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案外人不再阻挡,车辆得以顺利扣押。该案申请人邓某某及其他案件信访人,对执行干警的行为和付出的工作表示满意,称方城县人民法院效率高。
此次执行行动共计30余名执行干警参加,出动警车8辆,共拘传21人,拘留(包含拟拘留)6人,扣押车辆1辆,查封房产5处,执结案件21件,执行到位87.52万元。
下一步,方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高压态势打击拒执、逃避执行行为,严厉惩戒失信行为,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供稿:程远景 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