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集中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5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全力寻找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
耐心调解促执结
2024年2月,邱某奇、邱某强与王某、程某胆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王某、程某胆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赔偿邱某奇、邱某强50.53万元。判决生效到期后,王某、程某胆未主动履行,邱某奇、邱某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4月8日,该案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程某胆耐心释法明理,督促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程某胆表示事故发生后,内心也十分愧疚,愿意尽最大能力赔偿申请人,但经济能力有限,希望申请人能够在赔偿金上做出让步。考虑到两位被执行人家庭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转达了被执行人的想法,并多次组织双方当面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双方就赔偿金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5月28日,被执行人王某、程某胆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约定的赔偿金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邱某奇、邱某强自愿放弃剩余部分,并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案结事了。
拘传到案忙履行
2023年8月,仝某川与牛某超为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判处被告牛某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仝某川返还债权转让金6.9万元。
2024年3月,仝某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牛某超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牛某超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也未主动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牛某超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牛某超总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带队成功将被执行人牛某超拘传到案。在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对牛某超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牛某超这次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履行,并承诺今后再不故意逃避、拖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申请人仝某川同意被执行人牛某超当天履行2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本次行动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20人,执结5案,现场和解8案,执行到位金额110余万元,并对7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唐河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足用好强制手段,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供稿:杨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