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2024年6月13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执行月”专项执行活动。
清晨5点40分,新野县法院执行干警精神抖擞的在法院大楼前集结完毕,士气高昂,整装待发。随着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少永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本次执行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各两名,现场见证执行。
闫某与熊某耕地相邻,双方曾因耕地分界问题发生过纠纷。2023年10月25日中午,闫某到达其耕地不久,熊某到场后即对闫某进行殴打,致使闫某受伤。经法院审理,判令熊某赔偿闫某5345.2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于2024年5月9日依法拘传了被执行人熊某,当日,熊某支付了2000元,并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但到期后,被执行人熊某仍未履行。一大早,执行干警再次来到被执行人家,将正在熟睡的熊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后,熊某主动履行了剩余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23年9月,王某驾驶车辆与时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时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时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王某承担案件诉讼费1116元,但王某一直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给王某打电话,告知其执行标的很小,才一千余元,凑一下就可以解决,但王某不当回事,称其岁数大了,没钱,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早上,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见到了王某的妻子及其儿媳,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后,王某儿媳当场主动代其履行了执行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新野县法院共执结3案,拘传6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一辆,执行到位10万余元。下一步,新野县法院将持续开展“豫剑执行—夏季雷霆执行月”专项执行活动,用足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让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执行的力度,也能感受到执行的温度。(供稿:郭义丹 张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