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某建材店与魏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魏某未依约支付货款12000元。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魏某,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声称:“没钱给,不信你们去调查,随便你们怎么执行。”经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多次查控,均未查找到被执行人魏某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商议后,重新制定了执行计划。一方面由申请执行人寻找魏某具体住处,另一方面法院冻结魏某配偶名下的存款。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赶赴魏某住处,彼时,魏某尚处于恍惚状态,认为大清早法院不可能来找他。在将魏某拘传至法院后,魏某配偶也联系了法院,对魏某较为恼怒,因为魏某欠钱不还,导致她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存款被冻结,并表示愿意为魏某凑钱。当日,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回全部货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截至6月22日18时,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已执行完毕21案,和解9案,拘留6人,查封房产15处,执行到位金额54万余元。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执”的意识扎实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执行案件,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民生温度,以执行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供稿:刘露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