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实质化解双方矛盾,穿透式审理、一揽子调解,使双方当事人长期矛盾得以解决。
案情回顾
孙某与李某自2015年以来长期共同经营民办学校,约定为合伙经营,2020年签订经营合同书。后双方因经营分配、证照登记、生源流转等问题多次产生矛盾,前期引发行政、民事诉讼,但矛盾仍未实质化解,隔阂日益加深。2024年5月孙某又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学校证照,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当事人、组织双方多次到法庭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案情,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和种种顾虑。通过客观分析当事人经营能力、经营现状以及后期发展规划,持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孙某和李某同意解除合伙关系并就经营权转让和财物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协议达成后,在法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双方到行政审批中心快速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对学校现场办理交接,李某当场履行首批转让费十万元。至此,一桩多年纠纷成功化解,后续纠纷消于无形,双方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
结案虽是每一个案件程序的终点,但却不是法院人的最终追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化解矛盾,从源头解决问题,为和谐社会排除隐患才是最终目标!在后续的工作中,内乡法院将持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提高审判质效,做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郭贝 聂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