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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田间勘查理事实 定分止争于诉前

来源:西峡县法院 2024-07-11 15:29:00

“法官你看,这些树与我这猕猴桃地挨得这么近,给太阳遮的严严实实,严重影响了采光,而且树木的根须泛滥,导致猕猴桃地的养分流失,我去找他说了多次,他就是不处理这些树。”李某无奈地说。近日,西峡法院丹水法庭在村委的邀请下,主动出击将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用心守护了邻里和谐。

西峡法院:田间勘查理事实 定分止争于诉前

李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两人的耕地相邻。几年前张 某在自家地边种下了几棵杨树,而李某则是在自家地里种植着猕猴桃。刚开始树苗较小,双方互不影响,但是随着树木的长大,这些长势旺盛的杨树已经高达十多米,形成了茂密的树荫,与之相邻的猕猴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李某多次找张某协商,但都不欢而散。为此,李某找到村委会从中协调,但张某认为自己在自家地里种树,别人无权干涉,村委会亦未能化解矛盾。于是,村干部启动了法庭的诉调联动机制,将纠纷情况通知给法庭,邀请法庭参与调解。

为了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丹水法庭的杨法官接到村干部的电话后,当即带领法庭干警前往田间地头进行实地勘查,并将双方当事人以及村干部约至现场。在双方见证下,承办法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发现张某栽种的树木枝繁叶茂,且与猕猴桃地相距不足3米,的确会影响到李某种植的部分猕猴桃的成长。

西峡法院:田间勘查理事实 定分止争于诉前

杨法官先是给双方普及了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然后从诉讼成本、邻里关系等方面入手,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谈心”的方式,耐心地帮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互谅互助,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联合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同意在取得采伐许可后将部分树木铲除,该起相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田间实地勘察调解,理的是案件事实,调的是邻里情谊。西峡法院一直秉持“案小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努力将矛盾纠纷调处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着力打造体民恤、解民忧、惠民生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供稿:王晶雅)

  责任编辑: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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