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一面绣着“不惧风雨高效执法,真情付出温暖感人”的锦旗送到了邓州法院执行干警手中,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干警的倾力高效执行,表示由衷的感谢。
据悉,申请执行人白某与陈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陈某于文书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白某17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未按期履行,白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过前期线上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却始终不配合,且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遂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
7月14日周日,执行干警接到一通电话,“法官,陈某今天乘坐火车从上海到郑州,明日凌晨到达郑州火车站。”申请人白某提供被执行人乘车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往郑州。准备出发时,下起瓢泼大雨,想到时间紧迫,路途遥远,执行干警冒雨出发,在凌晨3:20火车到达前赶至郑州火车站,蹲守在出站口等待,待陈某乘坐的火车到达时将被执行人陈某拘传到案。干警们拘传被执行人陈某时,陈某的子女正在火车站等候陈某,经与陈某及其子女协商,陈某通过以物抵债及现金还款的方式向申请人履行义务145000元,余下欠款由其女儿担保,分期偿还。
“法贵在行,也难在行”。在未来的执行工作中,邓州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执行、善意执行、高效执行落到实处细处,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努力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执行答卷。(供稿: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