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邓州市人民法院吗?你们要找的被执行人王某已被我所临控。”8月20日,傍晚六点多,邓州法院执行局收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入住驻马店某宾馆的临控信息,遂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驻马店,并于8月21日将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拘留到案。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王某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文书生效后,因王某未按期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王某一直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均未发现其踪迹,在网络查控系统中,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决定向公安机关请求对其采取临控措施。
8月20日傍晚六点多,执行干警在收到公安临控信息反馈后,于夜晚12点多赶至被执行人王某所住的宾馆附近。8月21日凌晨六点多,在宾馆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执行干警向其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始终“油盐不进”,态度消极,拒绝配合执行工作,在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警示教育均无果后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2024年以来,邓州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到庭,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请求公安机关通过临时控制措施查找其行踪下落,已经在多起案件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切实提高了执行的效率和速度。(供稿:张科 朱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