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在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孟楼法庭,一起因医院内病友争抢座椅导致的伤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原告张某,一位二级精神残疾患者,于2022年10月被送至被告医院接受治疗,并支付了每月1000元的全托寄宿费用。2024年4月4日,原告在住院期间因争抢座椅受伤,导致左侧股骨颈骨折,需转院治疗并进行手术。由于赔偿费用未能达成一致,原告张某的儿子代表母亲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9.7万余元。
庭审中,原告方情绪激动,认为医院应保障病人安全,而被告医院则辩称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不存在过错。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能成功。孟楼法庭庭长穆志洋决定庭后进行背对背调解,以期化解矛盾。
经过穆庭长多次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双方逐渐展现出调解的意愿。2024年9月30日,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在已支付的24000元医疗费之外,再赔偿原告16000元,双方承诺不再就此案件产生任何纠纷。
此案虽小,但双方矛盾激烈。穆庭长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将情与法融合到调解工作中,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实质化解纠纷。人民法庭承载着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期待,穆庭长在处理此案时,展现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细致与耐心,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供稿:黄彦兵 穆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