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孩子的原生学校,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为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12月20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未成年综合审判及帮教团队干警郭磊应邀走进内乡县第五幼儿园,为到场的未成年人家长送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讲座,引导家长们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育儿、“依法带娃”。
讲座开始前,内乡县教体局安全管理股股长靳磊代表学校对内乡法院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结合内乡县衙“天理国法人情”楹联,从循天理,守国法、讲人情三个方面,引导家长们要建好孩子们人生第一个归宿、当好孩子们发展的第一任老师、扣好孩子成长的第一个扣子。
郭磊以自身多年的审判工作经历,用生动形象的语言,通过法律解读、案例解析等形式,从母亲、法律工作者等多个角度,与在场的家长们分享自己在孩子的教育培养以及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一些经验、思考和感悟,解读了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深入浅出的讲解了父母与孩子间的沟通技巧,引导家长们进行深入思考和反思,重视家庭教育、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同时并就家长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缺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解。
郭磊呼吁家长们要增强“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在关心孩子身体健康的同时,还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通过法律的保障,让家庭教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这堂课讲的真是太及时了,给我们教育孩子带来了很多启发,孩子不仅要赢在起跑线上,更要安全茁壮的成长。”一名家长在课后热情的说到。家长们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教育让自己更加了解法律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也学会了如何依法带娃,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更加用心呵护孩子成长,尊重孩子权利,让家庭成为子女幸福温暖的港湾。
家庭教育不仅是单纯的道德责任,更多的是法律责任。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法治宣传,既是保护孩子,也是保护每一个幸福的家庭。内乡法院将继续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家长们“依法带娃”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与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筑牢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携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供稿:聂传青 郭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