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6日)有媒体报道说,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艰苦谈判而达成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该协定成员国除中国外,还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个国家。按照协定约定,当成员国中有10个国家同意实施该协定时,协定即可生效。11月2日,负责保管该协定的东盟秘书处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正式提交核准书,从而使该协定符合生效条件。
RCEP发起以及谈判的八年间,世界贸易环境先缓后急地发生了巨大变化。受新冠疫情冲击,国际市场、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都发生了结构性且在相当程度上不可逆的改变。对于在过去20年间经济增长上了一个大大的台阶、短时间内迅速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中都占居重要位置的中国来说,这些急剧变化的国际环境,使中国面临着过去不曾有的复杂环境。相对而言,基于八年前以及此间国际情势而达成的区域性国际协定,更有利于延续原有态势,缓冲或对冲世界范围内的国际贸易以及政治经济的不定向之变。
几天前,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第84号)公告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中国自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27个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多地的货物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以因应这些国家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口商品的普遍、非歧视、非互惠的优惠关税待遇,旨在促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与发达国家间的国际贸易,推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作为中国最重要贸易伙伴之一的欧盟以及英、加等国取消给予中国的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说明其已不再将中国视为发展中国家。这一变化,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在国际贸易关系上对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事实的认定。
中国与周边国家以及其他重要贸易伙伴之间一直在进行双边或多边、国家间或区域间的经贸谈判,通过更易执行、更易调整的协定,来稳固中国的国际经贸关系,对冲可能出现的国际经济政治动荡给国际经贸带来的不利影响,RCEP就是这样的协定之一。RCEP显见的最重要作用,就是降低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成本,其中90%以上货物贸易的关税将为零关税或在10年内降到零关税。当然,这也意味着成员国将在短期内兑现贸易自由化的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