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箱盖锁根本就没有更换,为啥还要收费?”直到今日,张先生的车还停在郑州一家上汽大众4S店门口空地,双方仍未达成协议。
张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反映,车辆涉水后到河南天顺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顺成”)进行维修,没想到对方出具的维修服务委托书上显示未更换的零件还要收费,多次找其协商未果。“这不是明显欺诈消费者行为吗?”
那么,事实真如投诉人反映的那样吗?针对此事,河南天顺成又该如何回应?记者展开了调查。
维修车未换零件却要收费
张先生老家在周口商水,2016年1月在周口购买的全新途观,车一直开着没啥问题。直到今年7月20日暴雨,车在中牟白沙镇遭水淹了,保险公司说把车拖到最近的4S店维修。
过了几天,车被河南天顺成拖到店里进行维修。
据张先生介绍,9月26日河南天顺成通知车修好了,让过去开车。谁知到地方一看就很生气,车上安全带,座椅等部分零部件都没有换,地板也没清理等。当时河南天顺成维修人员说,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定损这一块,不属于涉水维修的范围。
对此,张先生转述,他有现场被水淹的照片,可是河南天顺成维修人员却不要。
“刚开始安全带都没换,我们要求了才更换。”张先生说,此外还有车辆外面的钣金、烤漆等,这些也是他们要求了,河南天顺成才做。但他们还怀疑车门锁、刹车分泵至今还是没有更换,维修服务委托书却都显示了收费。他们觉得这些都是看得见的零部件,还有一些看不见的地方,只有拆开才能知道。
张先生说,刚开始不给他们车辆的维修单,最后要求才给。河南天顺成一直说换的全部是新的,但从外观就能明显看出来是旧的。“车让开走,我们没有开,现在还在那里放着。”除了这些,还有工时费收取也很高。此后,从周口到郑州先后来了七八趟,多次协商未果。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现在的诉求就是没换的折成现金退给他们,还有往返费用要给他们报销,保险公司定损多余的钱给退回来。
承认工作失误,愿赔3倍钱
10月18日下午,大河报记者陪同张先生和他的家人,一起来到了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汇处向东500米路南附近的河南天顺成。
现场记者看到,公司外面空地上停放着多辆车,个别车门敞开。维修间里面,有工人正在忙碌维修车辆。
张先生的车就停在河南天顺成门口附近,车门缝隙处张贴着自己制作的封条。张先生家人告诉记者,他们担心河南天顺成私自开他们车门,所以才贴着封条。打开张先生后备箱,记者能看到行李箱盖锁明显是旧的,上面还有粘贴的痕迹。
负责给张先生维修车辆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所有都是新的,没有一个旧件。“全是新的?”记者问到,对方回答“对”。但是当记者亮明身份,出示记者证后,上述工作人员却改口“可以鉴定。”记者表明采访意图时,他表示权限不够,随后离开找领导。
对此,河南天顺成服务总监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说,可以鉴定,东西没换,假一赔三。经过他最后核实,行李箱盖锁没换,因为当时打印出来了。加上当时几百辆车,乱得很,从早上干到夜里,工人都在休息室睡觉。
“工作失误,可以赔他3倍的钱。”上述负责人坦言到法院起诉也是这种情况,并承认不对,就后备箱一个锁没有换,比如说一个零部件1000元,可以赔他3000元,其它的可以鉴定。关于损失费的话,只能上法院起诉,法院判10万,给10万。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车已经修好了,感觉顾客没跑那么多趟,但每次来了诉求都不一样。
11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述负责人时,对方表示顾客一家人很奇怪,当时都协商好了,给他们换一个后备箱盖锁,可是工人拿着工具装时,顾客却又不让装了,目前为止未达成协议。
多部门介入调查,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而让张先生及家人质疑的是,虽然车辆购买了保险,但河南天顺成的失误,给他们造成不少损失,总不能让他们来买单,往返多趟开车的油钱、过路费、吃饭等都需要开支,还有误工费。如果按照他们说法,行李箱盖锁价值140多元,三倍不才400多元,“还不够一次的路费呢,我们不可能愿意。”
更让张先生气愤的是,此前河南天顺成一直承诺换的都是新的零部件,直到记者介入了他们才承认锁没换。
截至当天下午5点多,双方意见仍未达成一致。
记者调查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显示,河南天顺成成立时间为2011年11月,法人代表尤某慧。经营范围是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等。2020年7月14日,曾被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以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年7月28日被移出。
天眼查企业信用查询显示,2014年7月21日,河南天顺成被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罚款6万元。同时自身风险存在14项,其中该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有3条,该公司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的有6条,该公司被起诉的立案信息有3条。
当天下午,记者将此事反映到了上汽大众400开头的客服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河南天顺成是他们授权的特约维修点,他们会介入调查此事,3至5个工作日有专人和记者进行联系。
11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上述电话时,对方表示仍在调查中,目前尚未有结果。
“我们也会按照相关程序介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让消费者先进行投诉,后续需要进一步调查。
除对消费者进行三倍赔偿外,还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那么,河南天顺成这种失误属于什么行为?依据相关法规该怎样处罚?面对此情况,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称,按照正规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流程,损坏部件需要维修的,需要经过检测、确认、下单、配件出库、维修、验收、计费等多个环节,并非一句搞错了就能解释清楚,明显属于谎报维修项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所以本案中汽车维修企业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欺诈,该企业除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进行三倍赔偿外,还将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赵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的损失超过三倍赔偿金额,建议提供证据据实主张,并要求进行惩罚性赔偿。
关于此事进展,大河报将持续进行关注。(大河报记者 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