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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港区查处2起涉疫违法案件

来源:周口晚报 2022-04-25 13:47:26

4月25日,周口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了2起涉疫违法行为案例。

4月22日,港区公安分局接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辖区内顺丰快递经营者党某某、韵达快递经营者苑某某拒不服从政府的决定、命令,在疫情防控期间仍经常擅自营业。港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党某某、苑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近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周口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违反管控措施、拒不扫码登记、拒不按照规定戴口罩、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不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刻意隐瞒行程、违反规定组织聚集性活动、违反规定擅自经营、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编造和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等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据周口晚报)

  责任编辑:new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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