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5月4日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最新公告,明确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同时,全市药店实施疫情防控药品电子登记等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要求,即日起,市内主城区药店实行不进店销售措施,药店要督促购药顾客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引导顾客有序购药、结账,避免聚集。同时,做好“四类药品”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以及磷酸奥司他韦和抗病毒口服液两个品种;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实施实名登记销售。
据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全面使用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目前,郑州市药店药品监管追踪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需实名登记销售的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应使用电子登记系统进行上传登记,为后续精准防控做好数据支撑。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要求所有药店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同时,要求各大药店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做好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不囤积居奇、不哄抬物价。(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