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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租赁企业须在9月1日前开设资金监管专户

来源:中宏网 2022-08-31 16:48:21

8月3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各住房租赁企业务必须在9月1日前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户,未开立专户的企业,不得进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不得认定为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不得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支持。

根据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安排,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但尚未按照《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郑房〔2021〕72号)要求,完成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户开设工作的住房租赁企业,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专户开设工作。

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发现,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租住群体合法权益,8月23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公开曝光了一批经营不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涉及郑州市租了么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主要违规问题有未按时支付房东租金和无故不退还租客押金、租金;克扣租客租金、押金等。

公告要求,各住房租赁企业应选择一家与郑州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对接的监管银行,开设唯一的监管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将承租人缴纳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新注册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开立监管专用账户。

后期,郑州市将会对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开设专户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于未开立专户的企业,将依规向社会公示,不得进行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不得认定为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不得享受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并依法抄送发改、网信、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净化市场环境。(记者 杨少华)

  责任编辑:new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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