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静默管理的通告
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8月31日18时起除渣园乡、薛店镇(防外溢管控区)以外的区域解除静默管理措施,按照低风险区管理。
高风险区继续实行封控措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外溢管控区继续实行管控措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人员减少外出,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除KTV、网吧、电影院、棋牌室、桑拿洗浴、体育场馆等文化娱乐休闲体育场所外,其他公共场所有序开放,但必须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扫码、测温、戴口罩;餐饮服务单位暂不开放堂食,可以提供外卖服务;居民非必要不离开郏县,确需离郏者,须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继续加强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口等交通卡口管控。
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