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赛前双方会提交罚球名单,按照名单顺序进行,前5轮是比较总进球数,5轮之后将继续按照名单顺序进行,但变为1球决胜制,即一旦一方罚进点球而另一方罚失,那么罚进点球的一方就胜利,不必再进行接下来的。
2、11轮之后仍按照名单进行轮回,就是从名单第一个重新开始进行,仍是1球决胜制。
3、人数多的一方需派出和人数少的一方相同的人数进行罚球,即假如一方因被罚下一人只有10人,那么人数多的一方只能上10人进行点球大战,但其中必须包含一名守门员。
4、如果队员进球后被罚下,那么点球有效,如果球还没有被裁判判定进球罚球手就被罚下,则算为罚丢 。
5、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点球;
6、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7、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8、在比赛进行当中,以及在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点球时,如果球在越过球门柱间和横梁下之前遇到下列情况,应判定得分:该球触及任何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
扩展资料:
1、足球:
放定在罚球点上。罚球点距离球门线12码(约11米,德语点球为Elfmeterschiessen,即为11米射门)。
2、主罚球点球的队员:
确认由其主罚。
3、防守方守门员:
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球未罚出前,守门员只可沿球门线左右移动,而不可前后移动)。
4、除主罚队员外的队员应处于:
比赛场地内;
罚球区(俗称禁区)外;
罚球点后;
距罚球点至少9.15米(10码)。
5、裁判员
(1)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2)作出罚球点球完成后的决定。